在IVF的過程中,胚胎在某些情況下會被冷凍儲存:
胚胎會在取卵程序後數天,即同一週期內被移植回子宮。而剩餘的高質素胚胎會被冷凍及儲存,以備此次治療失敗,或於將來再試懷另一胎時可供使用。
如果病人出現以下情況,醫生可能會建議她把所有胚胎都冷凍起來,待日後才安排解凍後移植:
如果病人對促排卵藥有過激烈的反應,令大量卵泡同時發育,便有可能出現卵巢過度刺激症(OHSS)。在同一週期內移植胚胎而且立即懷孕,OHSS便會變得更嚴重。但如果把胚胎全數冷凍,便可讓OHSS的徵狀快些減退,防止病人出現嚴重的OHSS。
促排卵藥令病人身體的賀爾蒙水平過高,從而影響子宮內膜,減低其接受胚胎的能力。
病人有某些疾病需要治療,待痊癒後才適合移植胚胎。
當夫婦準備使用這些胚胎時,胚胎會被解凍然後移植回妻子的子宮內,此程序稱為凍融胚胎移植。
胚胎最長可被冷凍保存10年。有特殊情況的病人,例如癌症病患者,其胚胎可儲存10年,或直至病人55歲為止,以較遲者為準。